作者 林秋芬

2017-05-04

《通靈少女》劇照。 圖片來源:HBO提供。

還記得在《通靈少女》第二集中,小凱使出全力要拯救父母的婚姻。但最後一集裡的小凱看起來比之前開朗,他再次遇見小真,並說:「我爸媽離婚了,反正他們在一起本來就不快樂,離婚了對他們比較好,只要我有棒球比賽時,爸爸、媽媽和阿嬤會一起去幫我加油。」

小凱加入棒球隊,不用將心理能量耗在父母婚姻衝突,而能投入自己的喜好,精神狀態也變得更好;而他的父母雖離婚,仍會出席孩子的學校活動。這種「離異父母共親職」的狀態,是我們在實務工作中最理想的狀態,也是這兩年我們所極力呼籲的。

離婚時,孩子往往是最兩難的一方

即使做不成夫妻,你們仍然是孩子的父母,持續扮演父母的角色,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極重要。父母離婚後,非同住的一方仍需要與孩子持續維繫關係,但這很不容易,特別是高衝突的離異,可能夾雜彼此的怨懟、愛恨情仇、背叛的不甘、被遺棄的憤怒、關係結束的失落等等複雜情緒,未能好好處理與面對離婚的父母,往往會把這些遺毒傳遞給孩子,將孩子捲入他們的戰場。

例如:在離婚過程中並不考量孩子利益而爭奪監護權、以孩子監護權為談判的籌碼,甚至離婚後以阻止對方探視孩子的方式來報復及懲罰另一方,或者在孩子面前說另一方的不是。卡在中間的孩子,到底要不要與離開的那一方父母見面,成了極大的為難。感受到父母間敵意的孩子,覺得見了另一方,就背叛了和自己在一起的父或母,但其實孩子又可能很想念對方……這樣的狀態讓孩子心裡痛苦,卻又難以表達。

高衝突離異家庭,需要多元的專業協助

香港早在2008年就開始陸續倡議「離異父母共親職」、「離婚家庭不等於單親家庭」、「離婚父母共同責任」,並為離異家庭提供多元的援助服務。反觀台灣的離婚率為亞洲第一、每10分鐘就有一對夫妻離婚,我們的公眾倡議與提供給離異父母的服務,卻僅限於4年前全台縣市政府與司法院投入資源成立的「法院家事服務中心」。

透過法院處理離婚的父母有整個專業的把關,如全台多個家事服務中心已提供父母教育課程、個別諮商、夫妻商談等服務,也有家事調解,提供當事人一個妥善處理紛爭的制度。但事實上,台灣僅有1成的離婚是透過法院訴請,另外9成都是自行協議,這大多數的父母都很容易簽訂違反兒童權利的條款,如一方永不得探視孩子、若再婚需要改訂監護權等,孩子的權益在父母紛爭中也因此被隱形。

呼籲所有的離婚父母,離婚所帶來的心理與生活影響,是終究需要面對與處理的,但不要讓孩子走上你們婚姻的戰場,最後成為砲灰。最難過的就是看見離婚父母反覆爭訟,而孩子在這過程中自我傷害、逃家,或與一方聯盟而憎恨另一方,我們期許離婚父母能適時尋求專業資源的協助,不要拉孩子成為你離婚戰爭中的一兵一卒。

《通靈少女》末集的最後一個段落,是通靈少女小真說:「因為失去才知道生命的無常,夢終究會醒,當你失去越多東西的時候,反而會珍惜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然後勇敢迎接新的一天。」希望所有的離婚父母能夠好聚好散,珍惜與孩子的相處,別忘記:離婚後你們永遠是爸媽,不因婚姻關係存續與否而有所影響,離異父母共親職,尊重孩子可以愛爸爸、愛媽媽,就如小真因為失去而更懂珍惜當下,勇敢迎接新的每一天吧。

(作者為花蓮縣政府駐花蓮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花蓮兒家協會承辦,督導/諮商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