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於2015年起迄今承辦「駐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家事服務中心」,並由本會駐點社工提供服務,縣府委託案的執行從個案、家庭工作、社區宣導、網絡合作、研究、宣導之運用社會工作之基本工作方法從當事人、家庭、社區與社會的介入,目標為促使當事人能自主解決紛爭、降低紛爭,有效發揮家事服務中心之機能,期許家事事件的當事人能在法律訴訟期間獲得更完整的支持陪伴與協助。
需符合以下條件
家事事件是關於婚姻、親子、繼承、監護、收養、扶養、宣告死亡、緊急保護安置等相關事件,而處理這些案件的法律就是「家事事件法」,自2012年6月1日起實施。
參考資料: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家事事件100問-民眾版參考手冊》台北:司法院,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