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的服務 >> 社區家事調解
(1) 處於婚姻困擾中且有未成年孩子的父母
(2) 已離婚但就孩子的監護/探視/扶養費等未有共識者
(1) 個別商談
A. 您與對方各有一個專屬商談員提供家事商談,視您的需要,進行一至兩次的個別商談,清楚自己的需求與決定之後,您與對方都有意願見面會談,才會為您安排雙方的會談。
B. 您可以在個別商談時,和商談員好好商討會談的利弊得失之後,再依照意願決定是否進行聯合商談。
(2) 聯合商談
聯合會談的目的在幫助您說出需求與決定,也幫助對方瞭解您的想法,讓雙方有機會好好溝通彼此的想法,找到彼此都可以接受的作法去解決問題。或許您與對方過去的溝通經驗並不太好,您擔心不舒服的狀況可能會重演,根據我們的經驗顯示,在具備心理與溝通技巧專業的商談員陪伴與引導下,加上雙方的努力,彼此都比較能夠說出自己內心的善意與掙扎,也比較能聽得進去對方說的話,因而比較可以找出一條可行的路來。
※ 會談時您與對方所做的任何決定,不管是交由法官裁判、自行商討決議、以後再決定、或考慮和解或撤案,商談員都會尊重您,不會代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