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第一天從 CRC與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出發,探討兒童身分權、血緣認知、親權行使與改訂、會面交往,以及兒童表意權等議題。

第二天則進一步走入監護制度、兒童最佳利益與法律關係,以及家事事件中的收養、親權與實務運作。

從離婚後的親權酌定、未行使親權一方的會面交往與扶養義務,到收養制度中的「出養必要性」與「收養適當性」,

每一項法律制度的背後,其實都牽動著一個孩子未來的家庭關係與成長歷程😌

謝謝教授兩日豐富且深入的分享,期待將這些法律知識與兒童權利觀點,繼續帶回各自的工作現場,成為陪伴兒童與家庭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