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必是完美的,但可以是願意合作的。
孩子在父母合作的過程中,能感受到更多安全感與力量。
這是我們堅持努力的方向,也是我們邀請每位父母共同參與的願景。


給父母的一封信

不再是伴侶,但永遠是孩子的父母

離婚,是大人的選擇,孩子無須選擇父母,對孩子來說,父母的角色不會因婚姻狀態而改變。
在孩子的心裡,爸爸和媽媽同等重要。
我們邀請你們放下爭執,把「孩子的福祉」放在共同的目標上。
共親職(Co-Parenting)是學習如何在分開後,依然能夠互相尊重地共同照顧孩子。

三個重要精神

  • 溝通合作 : 以孩子為中心,穩定交流。
  • 尊重彼此 :接納對方是孩子生命中重要的人。
  • 照顧一致性


離異父母共親職類型的評估因素
在評估離婚後的共親職(Co-Parenting)類型時,需要考量多個因素,以確保教養模式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以下是主要的評估因素

1.親職能力(Parental Competence
2.父母的共親職意願(Co-Parenting Willingness
3.衝突程度(Level of Conflict
4.溝通模式(Communication Style
5.孩子的需求與福祉(Child’s Needs and Well-being
6.居住與生活安排(Living and Logistical Arrangements

 

 

父母是否具備有效育兒的能力,包括:

  • 基本照顧能力:是否能獨立負責孩子的日常生活(飲食、學習、醫療、情感支持)。
  • 教養一致性:父母是否能提供穩定的管教方式,而非情緒化應對。
  • 情緒調節能力:是否能調節自身情緒,避免因壓力或衝突影響親職功能。

 

親職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共親職的可行性與品質,若父母能夠穩定地滿足孩子的需求,則更有可能建立成功的合作共親職模式 (Feinberg, 2003; McHale & Lindahl, 2011)

有效的共親職需要穩定的溝通機制,評估重點包括:

  • 直接 vs. 間接溝通:父母是否能冷靜直接對話,還是需要透過電子郵件、共親職 App(如TalkingParentsOurFamilyWizard)來交流。
  • 溝通內容是否聚焦於孩子:是否能只討論與孩子有關的議題,避免個人情感爭執。
  • 是否能遵守溝通規則:例如限定訊息長度、回覆時間、避免情緒性用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