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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芬 28 Oct, 2022

《玫瑰之戰》劇照。 圖/取自豆瓣

我希望爸爸媽媽在九年前沒有生下我,

沒有我,他們就不會再吵架,他們就會幸福了。

一對父母要多不快樂、一對父母要過得多悲苦,才讓一個孩子想用自己的生命去換取父母的幸福,這不是我第一次、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聽到孩子說出這樣的話。

這些孩子的父母正於司法戰場上爭奪監護權,沒聽到上述這段話的父母,可能覺得他們的孩子很幸福,因為有他透過司法極力爭取、有他維護孩子的最佳利益。殊不知啃蝕孩子心靈的是生活中父母的明爭暗鬥、雙方親友加碼攻擊、法庭上父母的相互詆毀。

孩子心裡想的是「如果我有一對在他們彼此、在親友口中這樣不堪的父母,我做為他們生命的延伸,那我豈不更糟糕?如此糟糕的我,是不該存在在這世上,更何況我是父母不幸福的來源。」「面對不快樂的父母,我再怎麼乖都沒有用」,這些帶著自責、無力、無助、無望、愛、恨等複雜情緒成長的孩子,如何快樂?如何愛自己?如何愛他人?

《玫瑰之戰》劇照。 圖/取自豆瓣

離婚後,一切問題都解決了嗎?

陸劇《玫瑰之戰》中的宋熙童是個11歲的孩子,父母都是職場上表現優異的律師。父母離婚後,宋熙童由媽媽單獨親權並主要照顧,一年後,爸爸向法院提改定親權,熙童經歷了爸媽分離後的內心混亂,好不容易於身心、就學各方面穩定下來,自爸爸提起改定親權起,生活又再起波瀾。

熙童的父母在事業上都非常有能力,對於熙童的陪伴也相當盡心,但雙方為了爭取孩子的監護權而於法庭上進行「人格毀滅戰」,他們呈現了許多家事法庭中父母的樣態。相信沒有任何父母在處理自己的婚姻、情感變動時想傷害孩子,可是當站上競爭的位置,而不是截長補短的合作養育孩子的位置,將力氣花在離婚後「讓孩子的生活中有你就沒有我」,藉由拒絕對方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存在、貶抑對方來爭奪,那父母還有多少氣力能蹲下來好好看看身邊的孩子?

我們以為離婚是父母結束一段痛苦的關係、孩子從此不再面臨爭父母爭執、不再經驗父母的不快樂,似乎離婚後,從此大人與孩子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真實是孩子比起大人,需要更多的能量與協助去適應與調整父母的離婚。

有些父母未說明離婚這件事,未讓孩子理解父母的分開,而是以生活的變動告知孩子。在我的工作經驗中,有些孩子害怕變動、恐懼父母都不在身邊,不想適應來回爸爸家與媽媽家的生活,這除了離異父母持續藉由探視過程的角力讓孩子經驗內心的不舒服之外,部分離異父母即使盡力於孩子面前維持平和的交接,但在年幼的孩子看來,「如果你們這樣平和,為何不能重新在一起,我的生活就不需於兩個家來回」,有些孩子於父母離異多年後仍存父母復合的幻想。

《玫瑰之戰》劇照。 圖/取自豆瓣

孩子隨著父母的情感變化,一再經歷失去

離異父母各自面對生活的重建、家庭秩序的重整,也許很快開啟一段新的親密關係;孩子則開始適應父母的分離、輪替於兩個家的生活。有孩子說他會認床,剛開始到爸爸家都會失眠,經過半年才適應一個月有兩個週末在爸爸家;有的孩子說他需要一週一週輪替於兩個家,像沒有根的浮萍、像遊牧民族。

對孩子來說經歷複雜心理歷程、親子關係的變化,孩子也許尚未適應父母分離,但父母一方或雙方已轉而投入新戀情。大人在面對離婚決定對孩子的影響,說服自己,離婚就只是個一分為二的家,孩子只承受一次的衝擊,孩子的生活會穩定下來。

但離異父母有新伴侶、再婚後,可能又再度對簿公堂。如熙童的爸爸於熙童媽媽未遵守當初離婚約定並與公司主管交往後,憤而提起改定親權。爸爸於法庭上指責熙童媽媽為何違反當初的約定,離婚後仍為了女兒維持表面上的婚姻關係,指責媽媽只為滿足個人情感,是個無情、眼中只有法律、沒有人情的媽媽是不適合扶養孩子,媽媽則反駁「就是為了女兒,我才沒有公開我的感情」。

父母離婚後各自發展新的親密關係是很正常的,依據戶政司全國人口資料庫統計,民國110年228,792結婚人數中有38,283人是再婚,佔結婚人數的17%,以性別分,再婚的男、女各佔約50%。此外離婚後的新戀情如僅同居、交往的關係則難以統計,孩子在父母發展新戀情之後,又是一段複雜的心理歷程。

常見父母於法院提起改定親權、變更會面、變更姓氏、再婚配偶辦理收養,但二度離婚後則辦理終止收養,孩子在這歷程中經歷期待與失望的循環,或喚起第一次父母離婚的傷痛,如兒童心理學家Heidi Kaduson指出從孩子的觀點認為離婚不是婚姻問題的解決,而是後續所有問題的根源,從父母離婚那刻起,孩子的童年就結束了。

《玫瑰之戰》劇照。 圖/取自豆瓣

莫忘初衷,孩子是當初愛的結晶

當父母面對離婚或離婚後的共分親職、共享親職時,應該莫忘初衷——當初擁有孩子的喜悅、孕育孩子的辛苦,努力照書養育、吸收育兒新知,如在孩子多大的時候,要給他吃甚麼,在哪一個發展階段要給什麼,那曾經以孩子為核心的努力,於兩個人面臨無法共同生活,婚姻關係即將結束之際,能否將力氣轉而思考如何在這過程中保護孩子?當父母相互指控、惡鬥就破壞了這個保護,作戰是很耗損個人身心、做父母的能量,兩人廝殺、爭奪,兩人都痛苦,大人也許熬得住這痛苦,那孩子呢?

爭奪孩子時,父母嘴巴上對孩子說「我們一樣愛你,我們的爭吵與你無關」,但不是父母嘴巴講無關,而是父母的行為能讓孩子知道與自己無關。否則孩子會很困惑與矛盾,想想十年、二十年後,你希望孩子對於童年留下的記憶是什麼?絕對不是訴訟文書上相互指控的不堪,孩子若從一方口中聽到另一方的不是,或從互動氛圍中感受到彼此的敵意,孩子會質疑人生、會認知失調。父母曾經是他崇拜的父母,孩子想的是我的父母在社會上再怎麼成功,在法庭上彼此都在證明另一方是糟糕、惡劣、不合格的父母。

如熙童的爸爸以媽媽工作日程表、孩子班主任的證詞來攻擊媽媽疏於管教造成熙童成績落差大、社交障礙、性格轉變、在網路上被陌生人引誘參與活動,媽媽激動的辯駁「任何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都無法避免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在那之後我努力協調好工作和陪伴女兒的時間」,這一段於法庭上相互攻防的一字一句將化為永存的法律文書。

有些父母告訴我,他會保存這些文書,等孩子長大之後,讓孩子看這些文書了解當年父母之間發生了什麼事。其實已成年的離異之子根本不想管當年父母紛爭的事實,只盼父母過得好就好,這樣的孩子還算健康,那些長期無法從父母的紛爭中脫離、過度投入拯救父母婚姻的孩子才是令人憂心的。當這些孩子的童年經歷了父母關係的糾結,感到強烈苦痛,要如何超越、發展自己並消化心中這些洪水猛獸的侵襲?孩子將來有多少信心可以走出與父母不一樣的婚姻與人生?

相信所有的父母的初衷都是希望養出快樂、身心健康、自信的孩子,那請在面對婚姻結束之際或離婚後的紛爭,能試著彼此道謝在婚姻中曾經的付出;道歉過去有意、無意的作為對對方或關係的傷害;道別婚姻,從此升級為離異父母,為孩子往前跨出一步彼此妥協,共分親職、共享親職。若尚無法做到,就試著運用家事調解機制或讓家事商談資源進來協助。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